为进一步树立“以病人为中心”,努力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加强医德医风建设,改善医患关系,努力做好院务公开,特向社会广大群众和患者制定院长接待制度。
一、接待时间:每周三下午2:30~4:30(特殊情况另行通知)
二、接待地点:医院门诊五楼院长接待室
三、接待内容:
1、接受群众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;
2、接受群众的投诉和请求;
3、接受本院职工的意见和建议。
四、要求
1、对于反映的问题能答复的尽量当面明确答复,不能答复的在集体研究解决后,将结果告之来访者。
2、对于投诉问题要及时了解真实情况,做好调解工作并进行相应处理。
3、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在15个工作日处理完毕,将结果反馈当事人。
五、接待原则
一视同仁、礼貌待人、实事求是、正确引导、替群众保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