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医院必须设置医院总值班一名,负责全院的协调管理工作。
二、总值班人员由院领导、职能科室有关人员组成。
三、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,准时交接班,坚守工作岗位。
四、值班期间,每晚不定时巡视全院(至少一次),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。
五、值班期间及时联系院、内外急会诊,遇重大、难以处理的问题,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。
六、值班人员有权行使院长职权,组织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和突发事件,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。
七、认真做好总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。
八、交接班时,必须及时清点值班必备物品及检查通讯设备是否处于功能状态。
九、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,经院办公室同意可找人调换班,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。